11.1 一般规定


11.1.1 天然气液化工厂宜按二级负荷供电,当所在地区供电困难时可按三级负荷供电。
11.1.2 天然气液化工厂供电电源宜采用专线供电。
11.1.3 天然气液化工厂变配电所宜采用户内式独立布置。

条文说明
11.1.1 工厂停电后引起的经济损失较大,而重新开车到建立工况时间较长,所以一般采用二级负荷。
11.1.2 专线供电可靠性高,用户之间不会因为用电、检修、停电等相互影响,故作此规定。
11.1.3 天然气液化工厂的变配电所采用室外布置时,风沙、雨水或光照会对设备及线缆的绝缘性能产生一定影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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